盖茨的商业模式

不久前的一天早晨,我开车送14岁的女儿陈笛上学途中,她问起:“盖茨为什么这么富?他怎么会有近600亿美元的财富?”她这一问,便开始了我们许多天里关于商业模式的对话。

我说:“盖茨是一个天才。1975年他20多岁时就创办了微软公司。1986年微软股票上市,那时他才31岁,就成了亿万富翁!”

陈笛:“可是,他为什么一个人能赚这么多钱?”

“其实,盖茨能拥有亿万财富,并不是说他已经实现了这么多的盈利收入,而是在他公司上市后,股票市场对微软未来的收入非常看好,愿意给微软的股票很高的价格。也就是说,盖茨今天的财富不是靠过去已赚的收入累计起来,而是未来收入的提前累计。”

陈笛:“那么,为什么微软会这么值钱?它跟别的公司有什么差别?”

“原因当然很多。第一个原因可能是软件商业模式的特点,因为一旦微软花成本开发出一种软件,比如你们常用的Windows,那么,每多卖一份Windows系统软件,收入是260美元,可是其成本接近零。今天全世界有6亿多电脑用户,哪怕只有1亿人购买,这也是260亿美元的收入!你说,这么大的市场,同时每卖一份软件的边际成本又几乎为零,这种商业模式怎么会不赚钱呀!”

陈笛:“爸爸,你说的边际成本是什么意思?”

“那是说,一旦你已经投入开发成本、广告成本,为了再多卖一份产品,你还要付出多少成本。比如,我正在开着的凌志牌汽车,每一辆要卖4万美元,你可能觉得丰田公司造这种车会赚很多钱。可是,丰田每生产一辆车必须购买发动机、车身、轮胎、方向盘等等,这些部件一样也不能少,总成本很高。况且他们还要付工人工资、退休金及其他福利。所以,每辆凌志的边际成本很高,丰田汽车公司的利润空间永远无法跟微软相比。”

陈笛:“那你说餐馆呢?我原来想,开餐馆也好像很赚钱,可据你这么一说,餐馆不是也要花钱买菜买肉,还要付工钱,它的边际成本不是也很高吗?”

“是呀,这也是为什么人们开餐馆开了几千年,没有人开出个亿万富翁来。实际上,农业的利润空间更小。比如,在我老家湖南,如果种一亩地赚10元,那么,为了赚1000元就要种100亩地。因为每亩地需要的资源投入和劳动投入都是一样的,每亩地的种植成本一样多,稻谷的边际成本是常数,无法产生规模效应。可是,一个人一天只有24小时,谁能种得了100亩地呢?为了多赚几块钱,会把你累死,而微软的销售产出跟它的投入几乎没关系。

所以,农业,不要说跟微软的商业模式比差很多,就是跟汽车公司比也差很多。原因是通过机械化生产,丰田公司能利用规模生产降低每辆车的制造成本。所以,农业远不如工业,而工业又不如微软这样的行业。这就是为什么西方国家通过工业革命在过去250年领先于中国,而今天美国又通过像微软这样的行业领先于世界其他国家。”

星巴克为什么会成功?

下午放学回家,陈笛问:“爸爸,如果微软产品的边际成本几乎是零,而餐馆、制造公司等等的运营成本、材料成本很高,那为什么还有人去开餐馆、建制造公司呢?这些公司还存在,并且也有人继续在开新的,这本身不就说明还能赚钱吗?”

我说:“的确如此,各个行业都有赚钱机会,关键在于有没有办法降低成本,或者巧妙地创新商业模式。比如说,星巴克咖啡店创始者——霍华德·舒尔茨,他于1986年成立星巴克公司的前身,到今天星巴克的市值是254亿美元。短短二十多年就创造出这种奇迹,而且是在有300多年的老行业里创造出的,不是很令人吃惊吗?”

陈笛:“这我就不明白了,我以为必须得像微软那样的高科技行业才能创造亿万财富,像星巴克这样既没有新科技,又是一个老掉牙的行业,怎么还有机会?”

“首先在于规模,星巴克今天有差不多13000家分店,遍及全球,这是星巴克跟微软、谷歌类似的地方,都有广大的消费群体。过去没有咖啡馆做出这种规模,这可以说是史无前例!”

陈笛:“为什么星巴克的品牌这么好,世界各地的人都愿意去,而且愿意为星巴克咖啡付这么高的价格?他们是不是靠花很多钱做广告?”

“星巴克没花过一分钱做广告,但它的品牌却是全球咖啡行业最响的,这是星巴克最大的成功秘诀。”

陈笛:“为什么星巴克不用花钱做广告就能建立顶尖品牌呢?”

“最重要因素就是全球化和全球范围内的人口流动,为星巴克这样的品牌连锁店带来空前的机会。像爸爸经常在世界各地跑,不管到伦敦、米兰,还是到巴西、北京,我都没有时间去了解当地的咖啡馆。因此,如果一看到那里有星巴克,我肯定会去,因为我熟悉他们的咖啡单和咖啡口味,一进去就知道要什么。换句话说,一旦纽黑文的星巴克把我变成了顾客,我就成了世界各地星巴克的顾客。

“但有一点很关键,就是人们在各地、各国间的流动要更频繁,也就是空运、高速公路等交通网络必须很发达。否则,这种跨地区、跨国间的品牌协同效果就很差,这就是为什么在全球化于20世纪80年代重新启动之前,即使有人想像舒尔茨先生这样去创办全球连锁咖啡馆,也难以成功。是全球化带来的跨国人口流动造就了星巴克,为星巴克节省许多广告开支,使它每卖一杯咖啡的边际成本很低。”

陈笛:“原来是这样,怪不得像希尔顿、君悦、喜来登这样的连锁酒店也在世界各地都有呢。原来它们也是受益于全球化,它们将来的收入会进一步上升的,因为在各地旅行的人自然更喜欢已经熟悉的酒店。”

“你说得好,这就是为什么刚刚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如家连锁酒店公司会有非常好的前景,在中国各地的酒店到今天还基本都各自为政,相互独立,酒店名字也是五花八门,不知道到底哪家好。这就是为什么每次爸爸在中国旅游时,最痛苦的就是选酒店的问题,它们都说是四星、五星,但根本不知道哪家好。所以,当我知道沈南鹏先生创办了如家连锁酒店,我立即就觉得他的判断真准!他公司的股票上市才3个多月,股价已翻了两倍多。

“星巴克的故事,不只是因为其商业模式才很有意思,而且也因为创建该公司的舒尔茨先生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人。舒尔茨于1953年出生在纽约的布鲁克林区,是贫困区之一,他有一个弟弟和妹妹。为了支持一家的生活,他爸爸开过出租车和卡车,也在工厂干过苦力活,他妈妈不工作,在家照顾小孩。由于家境困难,1956年,他们一家搬进政府救济的公寓房,靠政府福利补助长大。上的小学、中学以及后来的大学很一般,同学的家境也很穷。12岁开始,舒尔茨每天早起送报纸,赚些钱给自己和家里用。之后,在上初中、高中时,经常在餐馆、制衣厂打工。为了赢得体育奖学金上大学,在中学他发奋踢美式橄榄球,后来得到北密执根大学的奖学金,去那里上大学。在1985年创建星巴克之前和之后,他都是靠自己的奋斗,而不是靠父母的遗产,更没有靠任何人的权势后台。

“靠自己的努力,舒尔茨这样一个家庭背景极普通的人也能在1992年,也就是他39岁时,成为亿万富翁,实现事业成功。陈笛,你知道,爸爸在湖南农村长大,家里没有财富,也没权势。像舒尔茨这样的个人故事总是让你爸爸由衷地敬佩,他是我的英雄。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美国,由普通家庭出身而成为亿万富翁的个人故事很多,上次谈到的盖茨就是另一例,还有沃尔玛连锁店公司的创始人是这样,戴尔电脑、英特尔、雅虎等公司的创始人也是这样。”

陈笛,“在美国,为什么普通家庭出身的人也能创业成功,成为亿万富翁呢?为什么沃尔玛公司能做得这么大?……”

说着说着,该是陈笛睡觉的时间了。“好啦,该睡觉了,明天我们再说,好吧?”

沃尔玛的成功模式

沃尔玛(Wal-Mart)是另一个有意思的财富故事。过去近20年里,沃尔玛公司创始人——沃尔顿(SamuelWalton)家族的财富一直排第一,远远超过盖茨和其他家族。比如,在2006年美国《福布斯》财富榜上,沃尔顿家族单个成员分别排第六、七、八、十和十一位,每位的财富超过150亿美元,五位共有786亿美元,而单人排第一的盖茨有530亿美元。这种故事,这么大的财富数字,不是神话又是什么呢?

跟陈笛刚说起这些,她的问题就来了:“为什么沃尔顿家族能有这么多财富?沃尔玛只是开平价超市连锁店,在这种传统行业里,怎么可能比微软更赚钱?”

我说,“从表面看,沃尔玛超市好像跟其它连锁店没区别。但是,在你出生后的头几年里,你妈妈经常要给你和姐姐买尿布、玩具、衣服,还有其它日用品,你可能不知道这些是在哪儿买的吧?记得在1994年你出生后,每年我们去中国都带上一大箱尿布,让你在中国用。你知道那些是在哪里买的吗?”

“在沃尔玛?”

“是的,你那时太小,还不知道。我们家是沃尔玛的常客。现在,你也经常跟妈妈去那里,你说沃尔玛的特点是什么呢?”

“东西总是很多,又很便宜,所以大家喜欢去沃尔玛,特别是买吃住行日用品。”

“沃尔玛的口号是‘天天平价’,以高质量、低价格把别的商店挤掉。如果沃尔玛的价格总比别人低,那沃尔玛靠什么赚钱呢?我们以前讲过,微软每卖一份软件的边际成本几乎为零,但,零售商没那么幸运,卖出的每件物品的成本不可能接近零,比如,他们肯定要花钱进货,还要雇佣员工,支付运货成本,还有商场的租金,等等。所以,沃尔玛的商业性质跟微软不可能相同,赚钱的模式自然不一样。因此,为了做到‘天天平价’,同时又能赢利,沃尔玛必须在成本上下功夫,要最大限度地压成本,这样才可让消费者得到好处。但,问题是如何压低成本?

“沃尔玛的最大特点是大批量采购货物,而且是直接从厂商采购,避开批发商。由于采购量巨大,它能把厂商的出货价格杀到最低。沃尔玛是世界上最大的公司,最大零售商,在全球有5000多家巨型超市,每周有一亿多顾客光顾其商店,2006年的销售额是3388亿美元,相当于整个中国农林牧副渔业一年的收入,沃尔玛雇用150万员工。这几千家超市的货物由总公司统一采购,比如像鞋、衣服,只要沃尔玛决定从哪家制鞋厂进货,那就是一年许多亿双鞋的订单,那家制鞋公司就不用找别的客户了,只为沃尔玛生产就够它发展增长了。正因为这样,沃尔玛就有充分的砍价能力。以最便宜的价格直接从厂商进货,不仅给沃尔玛很大的赢利空间,而且也让它有能力以低价跟别人竞争。所以,大批量从厂商直接采购,避开批发商,是沃尔玛压低成本、提高利润的主要策略。”

陈笛,“不过,如果是这样,沃尔玛的竞争对手不也可以通过规模压价吗?别人不是也能模仿吗?我长大后也可以去做。实际上,前不久,另一家连锁店公司Kmart破产了,它也有许多分店,为什么Kmart的规模没让它胜利呢?”

“这是很有意思的问题,的确有些不可思议。但,如果我们看看沃尔玛的背景,或许能更好理解。沃尔玛的创始人沃尔顿先生于1918年出生在俄克拉何马州的农村,从小放牛养马,挤牛奶,养兔子卖,养鸽子卖。中学、大学时期,在餐馆、商店打工,自己赚钱上学。他的家境极普通。大学毕业后,在一家连锁商店工作过两年,1941至1945年当兵。1945年至1962年间,在阿肯色州的农村,他通过加盟‘BenFranklin’品牌开过多家连锁店,当时让他极其痛苦的问题有两个,一是他必须付很高的批发价进货,他的规模太小,没办法,只好忍受批发价,得不到出厂价;二是像阿肯色农村这种边远的地方,人口少,市场小,没有批发商愿意往那里送货,沃尔顿自己必须想法安排货运,让成本升高。

“就以今天中国农村的情况为例,农村人口稀少,收入又低,不仅银行和保险公司不愿意去,就连一般的平价超市也觉得那里没油水,不愿去。结果,收入低的农村反而得不到廉价商品。当时,美国农村也如此,一般认为,在人口少于5万的乡镇开平价商场,是不会赢利的,所以,那时的连锁超市都集中在城市,在那里互相竞争砍价,避开乡村。也恰恰因为是这样,沃尔顿先生反倒觉得乡村才有机会,因为那里竞争少,只要价格足够低,即可赢得市场。

“1962年,在阿肯色州的一个小镇,沃尔顿开了第一家‘沃尔玛超市’,以‘天天平价’为基本立足点。随即,开始在其它小镇扩张。他只选那些没人去、人口在5000至2万5之间的乡镇。那些小地方,不仅没有竞争,而且每开一家‘沃尔玛超市’,当地人马上会家喻户晓,不需要花钱作广告,他们自动会来。这当然节省成本,也是沃尔玛的另一个成功秘诀。到1969年,沃尔玛共开了18家规模相当大的分店,全部在人口低于2万5的小镇。到1990年代,沃尔玛有三分之一的超市都在这种没有竞争的小镇,在那里,它有相当强的定价权。有了这种优势作后盾,沃尔玛相对于对手的竞争力就强了。

“既然没有批发商愿意送货到阿肯色州的乡村,1964年开始,沃尔顿只好建自己的物流库存中心。虽然这是被迫的,但,意外的收获是沃尔玛从此可以避开中间批发商,直接跟生产厂商谈价、进货了。也就是说,沃尔玛从厂商进货到自己的物流中心,然后再运到各分店。随着沃尔玛规模的上升,它的砍价能力也直线上升,使沃尔玛的货价水平越来越低,竞争优势越来越强。”

陈笛,“在这些大规模扩张中,沃尔玛的钱从哪里来?如果没有钱,它怎么能到处开新店呢?”

陈笛,“你说,沃尔顿家族因为创建沃尔玛而成为美国最富,今天有784亿美元。他们赚这么多财富,是应该的吗?是否有些过分呢?他们给社会的贡献在哪里?”

“沃尔顿给老百姓带来的好处既深远,又实在,因为他帮助多少亿家庭节省了多少开支呀。比如,我们家就享受了许多好处,在你和姐姐小的时候,妈妈之所以喜欢去沃尔顿买尿布和日用品,就因为他们的总是最便宜,帮我们省钱。省下的钱有什么意义呢?意义大了,一方面让你们有更多玩具,可以买更多书看,也可让你们上更好的学校,或者多去旅游,或者去投资,或者买更大的房子。既然沃尔顿让千千万万的家庭省了这么多钱,他们赚些钱为什么不可以呢?他们的财富是社会给他们的回报。

“说到这点,也使我想起前一段在中国的一些争论,说沃尔玛在中国开了近70家分店,有意用特别低的平价在中国卖商品,目的是要把中国的零售商挤掉,让中国零售商做不下去,说这是对中国经济的威胁……”

陈笛,“是呀,把中国的零售商店都挤掉之后,中国的这个行业怎么办呢?”

“这要看你站在哪边了,你是站在以高价卖货的零售商这边,还是站在要支付这种高价的千千万万消费者那一边呢?如果老百姓能从沃尔玛以更低价买到高质量的东西,那对中国社会、对中国经济不是更好吗?为什么要逼老百姓为中国零售商的低效买单?中国不是有太多的沃尔玛、家乐福,而是还太少,需要更多竞争把零售价格压下去,让老百姓得到更多好处。说到底,市场不是慈善机构,不应该去养着那些低效的零售商。”

陈笛,“可是,这种竞争不是会把许多零售商、特别是把规模小的父妻店挤得破产吗?这些人失业后怎么办?在学校,我们老师说,沃尔玛在过去30年把许多杂货店挤垮,那些杂货店的进货价无法跟沃尔玛比。特别是在那些南方、中西部的小镇上,原来有许多夫妻杂货店,后来一个个被沃尔玛挤垮,许多人要么失业,要么去沃尔玛打工或另谋职业。”

“所以,沃尔玛带来的几乎是一场零售业革命,给消费者大众巨大好处,但也逼着许多人另谋职业,去其它行业重新找到优势和特长。这就是奥地利经济学家熊皮特所讲的‘创造性破坏’(creativedestruction)。也就是说,沃尔顿把千千万万个小规模杂货店挤垮,这当然是一种破坏,破坏了原来以高价格、低效率据称的零售业秩序。按一般的理解,‘破坏’是一个贬义词,可是,沃尔玛的破坏是一种‘创造性破坏’,是褒义的,因为由沃尔玛取代千千万万家杂货店之后,社会效率提高了,数亿家庭的生活费用被降低了。这不是对社会的创造性贡献,是什么呢?”

1995年夏第一次去中国时,陈笛只有半岁。从那以后,每年在中国至少两个月,她喜欢逛商店,也因此对中国的零售商店有不少印象。2006年9月15日的这场讨论,让她看到中国零售业整合的商机,按她的说法,“中国有太多的小不点商店,都可以是整合的对象。”边说着,她便开始想着她的创业理念。我能猜测下次的话题该是什么了。

戴尔的成功秘诀

1962年后,沃尔玛从根本上改变美国零售业,也改变了美国人的日常生活。但是,就像美国所有的行业一样,有竞争就有不断的创新。1984年,又一种新商业模式出现,这次的创新者是当年才19岁的麦克.戴尔,他是如此成功,连续多年在《福布斯》财富榜上排在前十位,2006年的财富为155亿美元,排第九。

陈笛:“在学校,老师说起过戴尔的故事,但并没讲到他的商业模式有什么不同。我不清楚戴尔如何成功。”

我说,“戴尔的故事非常有意思,而且他的商业模式跟微软、星巴克、沃尔玛都不同。从某种意义上,那也是时势造英雄,只不过是戴尔有商业天赋,超过别人抓住了商机。今天,个人电脑家家有,人人有,你可能觉得人类自古就如此,可实际上其历史很短。电脑本身起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起初只是专业用的电脑,没有大众化的个人或家庭电脑。1977年,苹果公司推出一种基于视窗界面的电脑,大大提高其可用性,便于普及,成为第一代个人电脑。1981年,IBM也进入个人电脑市场,推出第一代IBM个人电脑。由于IBM是计算机行业的龙头,历来以制造大型计算机而出名,它的进入即标志个人电脑走上正式舞台。当时,IBM的个人电脑商业模式是自己设计、制造,部分产品由自己的销售团队直销给大公司客户,但更多的是通过零售渠道向中小企业、个人用户销售。不过,IBM公司太大,大型计算机是主业,对个人电脑的推销力度总限,难以两者兼顾。相比之下,1982年新成立的康柏克计算机公司则没有历史包袱,只从事个人电脑的制造和销售,轻装上阵,很快赶上IBM的个人电脑销售量,成为该行业的老大

“但是,由于IBM和康柏克公司都是通过零售店销售电脑,这种商业模式成本很高。”

戴尔的机遇

陈笛:“你的意思是说,他们把电脑装好,运到像中国国美电器这样的商店,由这些商店代理出售。这种代销模式不是很普遍吗?沃尔玛好像也是代理厂商销售,不也成功呢?”

“的确如此,只不过成本太高。第一,从组装电脑到销售、到拿到现金,这中间的时间太长。也就是说,IBM造好电脑后,先在公司仓库放着,再运到各地商店,由于商店收货后往往不能马上卖掉,要租地方作库存。不仅库存空间需要付成本,而且要用大量流动资金支持货物的储备,资本成本会不低。第二,电脑技术变化很快,库存时间越长,技术过时的可能性越高,折价和报损的程度会很高,这又使成本增加。第三,由于是通过商店出售,店面本身又需要成本,所以,电脑制造商需要给代理商不低的分成佣金。结果,不仅IBM、康柏克的赢利空间受限,而且使电脑价格太高,不利于个人电脑需求的增长。

“戴尔电脑公司的机会就是这么来的。戴尔出生在德克萨斯州,出于好奇,15岁时买了台苹果电脑,搬回家拆了再装,试试自己能否再装好,结果试成了。没想到的是,那次经历铺下了致富之路。1983年,戴尔18岁,德克萨斯州立大学一年级学生。那年,他成立自己的公司,白天上学,晚上与周末帮其它公司更新个人电脑操作系统,随着业务的扩展,他开始雇用员工。到1985年,在他还是大学二年级学生时,他公司收入已是600万美元。

“也是在1985年,戴尔看到IBM、康柏克的商业模式过于呆板,既不能根据客户的需要组装电脑,不同用户的需要显然不同,但IBM、康柏克不能为多数用户量体裁衣,同时,他们的商业模式又使资金周转速度太慢,库存电脑太久、太多,占用太多零售店面,成本过高。那年,戴尔将公司改做电脑,他的模式是‘先拿到客户定单,收到钱,再组装电脑,然后发货’。也就是说,你先打电话下买单,告诉你所要的电脑速度、存储器大小等,交好钱,然后戴尔电脑公司才开始装,装后寄到你家里。这样,戴尔不需要太多流动资金,没有库存,没有零售店面成本,更没有电脑技术过时的风险,因此也没有价格风险。既有满足用户需求的灵活性,又大大降低成本,这使戴尔有很大的砍价空间,即使他卖的电脑比IBM、康柏克的便宜很多,戴尔电脑公司照样能赢利,而IBM、康柏克却可能亏损。你说,有了这种‘定制加直销’模式,戴尔不胜出才怪呢,是不是?”

陈笛:“听起来不错,看来戴尔跟沃尔玛、星巴克、微软一样,都是除了创新以外,在成本上下功夫,甚至创新就是为降低成本。”

“对,降低成本是企业经营的核心之一。要么有技术优势,要么有成本优势,当然最好两者都有。有意思的是,虽然戴尔的电脑业务于1985年才开始,到年底,他的销售额已达7000万美元,1990年的销售为5亿美元。到1999年,戴尔电脑超过IBM、康柏克、惠普成为最大的个人电脑商。对于客户而言,他们不仅可以根据个人需要定制电脑,戴尔的价格也最低,而且一有问题,还能直接跟制造商交涉,而不是与零售商打交道,这很有吸引力。

“戴尔的‘定制加直销’非常成功。比如,在90年代中期,它的平均库存时间在6到13天,而竞争对手的库存时间为75至100天。电脑淘汰速度、降价速度一直很快,这种库存时间优势对戴尔的成功极为关键。”

陈笛:“如果直销模式这么节约成本,为什么还有沃尔玛等零售商店呢?它们不都可模仿戴尔吗?”

“这跟特定产品的标准化程度有关,标准化程度越高、越成熟、越简单的产品,越便于做直销。个人电脑到1985年已具备这些特点,已相当标准化。但是,有很多东西是非常个性化的,比如,女士服装、时装,还有汽车、食物等许多商品,可能难以直销,一般人都喜欢看一眼、试一下才决定买不买。所以,零售商店不可能被淘汰,总会有市场,只是人们必须为此多付一些钱。

“戴尔的‘定制加直销’模式还有其它优势。实际上,它特像中国的房地产模式,开发商在盖楼房之前,就把房子预售给客户,先得到房价,然后再用这些钱盖房,这样,不仅开发商自己不需多少本钱,而且拿到这些售价后,可以把钱存在银行先赚利息,或者做别的投资,大大提高利润空间。戴尔在大学时,没有本钱就能开公司,道理也在此。”

为什么读书?

陈笛:“有一点我不明白,你说过,戴尔在1985年,也就是在大二时,退学不读书了。好像盖茨以及他的搭档——保罗.艾伦也大学没念完,就退学办公司了,香港首富李嘉诚也如此。妈妈不是说读书很重要,否则不会有出息。但,他们为什么那么成功,都是亿万富翁呢?”

“从表面看,好像是这样。但是,对多数人来说,不一定从小就知道自己对什么最感兴趣、自己立志一辈子做什么,也不一定知道自己最适合做什么工作。所以,多数人需要小学、中学、大学这一系列规范化的教育,通过这些教育,一方面学会做人,知道社会的过去、今天和明天;另一方面,也给每个人时间和机会,去了解自己到底想做什么,对什么感兴趣,学会一些谋生的技能,等等。当然,并不是每个大学毕业生必然比没上过大学的人更成功,同样地,也不是每个没上过大学的人必然不会成功。上大学,好的教育,只不过让自己成功、让自己过好生活的机率增加一些,但并不能保证任何东西。

“像戴尔、盖茨、艾伦,他们从小就着迷于电脑,中学时,就把电脑技术的方方面面了解很透,他们去当地大学旁听电脑课、去计算机房实习。虽然还没进大学,或者进了大学但没念完,可是,他们已把大学相关内容学透了,自学有时能达到‘一日胜读十年书’的效果。所以,课堂只是学习的一种方式,自学看书,或以其它方式学习,也是可行的。不过,对多数人,大学这种有组织的系统学习可能是最有效的方式。就像制造业工厂一样,大学能达到规模效果,是系统产出,是批量生产。”

的确,对中国家长来说,我们习惯于认为“唯有读书高”,所以,对后代,不管三七二十一,总要他们学位一个接一个地拿,最好是拿到博士学位或更高。为什么大家只顾追学位,不太管自己小孩到底喜欢做什么、适合做什么呢?并不是每个人拿到博士、学问做深了才幸福。

一种可能的解释是历史上的科举制,“学而优则士”,只有读好书才能做官。到如今的中国,什么都国有,什么都由行政权力控制,从行政资源到商业机会都由官权控制着。在这样超度官权管制的社会里,学位可能是每个机关、每个单位都必然要求的,否则,庞大的官僚体系就无法管制,就会到处走后门。所以,这样的社会,只好通过学位这种硬指标,来证明每个人的能力,离开学位就无法客观判断了。于是,为了适应这种社会,大家只好盲目追求学位,不管这些学位有没有用、适不适合自己的小孩。——追求学位当然过于机械化,但是被这种制度逼出来的理性选择。

可是,在美国这种私有制社会里,公司和财产都是私人的,不是控制在官权力手中。只要你能创业,办自己的公司,能创造价值,你就不需要通过学位证书向任何人证明你的能力,你就是自己的老板,有没有上过正规大学,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真实能力。所以,在美国,就有戴尔、盖茨、艾伦这些没上完大学但极端出色的个人故事,父母也没必要逼着小孩没完没了地追求学位,浪费掉许多青春年华。

谈过星巴克、沃尔玛、戴尔以及微软的故事后,给陈笛印象最深的莫过于这些公司的“大规模”,都有大量的客户群,而且,通过规模扩张,以“大”来压低进货价格,把每件销售的边际成本降到最低。晚上和早晨,我们谈着这些商业模式故事,白天在学校,她在想着自己如何学他们,也创业。

陈笛的创业想法

陈笛:“爸爸,我有个想法,长大后,我去中国开糖果连锁店,在每个幼儿园、小学的门口开一家分店,专门选择在那些小朋友都能看到的地方开。我要把糖果设计、包装得很可爱,让那些小朋友看到后,都忍不住要买。这样,我既可像星巴克那样在最显眼的地方开店,又能像沃尔玛那样降低进货成本。”

我说,“你这想法不错,抓住了他们成功的一些要点。中国的幼儿园、小学真多,学生更多,市场当然很大。可是,你真的要卖这么多糖给小朋友们吗?让他们吃了,不仅会坏牙齿,而且让他们长胖,改变吃正常食物的胃口,影响健康。难道这是你想看到的后果?”

陈笛:“吃糖会不会长胖,这是小朋友自己的事,他们自己决定。我不管,我只想赚钱。”

“不过,赚钱也得考虑商业伦理,讲道德。比如说,贩毒肯定赚钱,让他们一个个吸毒上瘾,然后不管你把价格抬多高,他们都会要买。但是,你知道,这会不道德,也违法,会让一些家庭倾家荡产,让他们的小孩没钱上学。像沃尔顿创办沃尔玛,通过‘天天平价’,他让千千万万个家庭省钱,给他们带来方便,他这样做的回报是自己成了亿万富翁;戴尔给人们带来的不只是更便宜的电脑,而且让消费者根据个人需要,自己选择电脑组合。所以,有两种赚钱的方式,一种是让别人受益,自己也赚钱;一种是损人利己,或说,是靠损害别人让自己赚钱。”

陈笛:“那你说,星巴克呢?你每天去星巴克喝咖啡,咖啡对你的身体好吗?如果不好,为什么星巴克还开这么多分店,卖给你咖啡呢?他们不也是有商业伦理问题?”

“咖啡对身体好不好,这还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你说的很好,能想到这些本身就不错。当然,星巴克跟你要开的糖果连锁店有差别。星巴克的咖啡消费者基本是成年人,如果他们知道咖啡有害,但照样去喝,那他们作为成年人,责任自负,是他们在知情的情况下还要喝,星巴克的责任或许可以免掉,至少,对于喝咖啡的人,即使没有星巴克,他们可能还会去别的店。相比之下,幼儿园、小学生就不一样,他们还很小,分辨好坏、伪善的能力很低,自制力有限。在这种情况下,成年人有责任避免钻小朋友的空子,不能专找小朋友的脆弱点发不义之财,而且明知对小朋友的身体不利,还要向他们推销。”

陈笛:“可是,糖果店应该跟星巴克类似,因为小朋友爱吃糖,即使我不在他们学校门口开糖果店,他们还会去别处买糖。是我卖给他们,还是别人卖给他们,效果不都一样吗?更何况我能把糖果作得更好、更便宜。”

“妈妈限制你吃糖的次数,也不让你和姐姐任何时候吃太多,特别是不让饭前吃糖,因为这影响食欲。你的这些经历已让你知道,吃糖不是件好事。如果自己知道如此,还要想法去让其它小朋友吃糖上瘾,这就是伦理道德的问题。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意思是,连自己都不愿做或知道不该做的事,就不要施加于别人。”